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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年前國民黨的財務改革機密計畫

江湖上流傳,因為「黨產條例」使中國國民黨的經費籌募跟使用架上「緊箍咒」。但其實啊~黨產條例寫的非常清楚,「黨費、政治獻金、競選經費之捐贈、競選費用補助金及其孳息」這些「正當」的黨產,黨產會都管不著,使用也不需要跟本會報備唷。


其實在50年前,政黨收入的問題就曾經困擾過中國國民黨。在1959年,國民黨中央設計考核委員會的委員吳嵩慶,向中國國民黨總裁呈上一份「#財務改進分組報告書」,這份在當時標註為「極機密」的文件到底寫了什麼,大家一起來瞧瞧。



這份總裁交付研究的報告指出:「本黨經費,為將來計,故不能永賴政府預算,即為目前計,亦應有自力更生支打算,今後以應皆『以黨養黨』為本黨財務政策之最高原則」。當時的中國國民黨也明白,黨的經費一直依賴政府預算,也不是長遠之計(所以後來才拿政府給予的資源或利用執政特權經營黨營事業、或把政府無償取得的不動產占為己有等各種手法將國家財產挪為黨用);但在當時,中國國民黨確實就是依靠政府的補貼來運做的。



在這份報告中,記載了當年度中國國民黨的財務收入,第一項為「#協款」收入。「協款」是什麼呢?協款就是「#寄列在政府各部門之預算」,這項收入竟然占了中國國民黨整體收入的91.47%!而應該支撐政黨的經常收入如黨員黨費,竟然只有總額的2.13%!



而也因為黨費的收入實在太低,這份報告提出了幾項建議,例如「#舉行黨費徵收之競賽」、「#舉辦黨員之儲蓄」、「#研辦黨員之保險」。這份珍貴的「極機密」史料,似乎也可供今日在正當財產籌措上有困難之政黨予以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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