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聯會如何辦到名下資產387億?
最後更新時間:2022/11/15
在原始資料多數被銷毀的情況下,黨產會還是藉由殘餘統計資料、散落在各機關的檔案中努力拼湊,最終還原出了足以做出認定的證據,於2019年3月下處分,中國國民黨附隨組織婦聯會之名下財產需移轉為國有。
為什麼?因為根據調查,婦聯會的最大財源,是來自過去向人民收取「不樂之捐」的餘款。
黨產會帶領讀者從婦聯會和國防部的史料中,一同探索在威權時期,婦聯會如何不當取得國家資源。
國民黨於1950年到臺灣之後,為了整合底下婦女組織,而成立了婦聯會這樣的單位,以從事黨務運動,成員多為國民黨官夫人。主委長期由蔣宋美齡擔任直至2003年逝世為止,蔣宋美齡在國民黨內也是非常高層的黨員,她既是中評委委員,又是婦女工作指導委員會的指導長。婦聯會和婦工會在蔣宋美齡的領導下,彼此之間緊密分工合作,國民黨亦曾經發函請婦聯會幫忙助選。
1. 未立法就自行收取、分配:
政府要從人民口袋拿錢,要訂定法律才能拿,而「勞軍捐」向人民強制收取金錢,卻未立法、也從未進入國庫按預算規定控管,而是自行分配。
2. 用剩的存起來利滾利:
政府向人民收税進入國庫都要專款專用,若有剩餘款項也應繳回國庫。婦聯會則將餘款持續透過定存方式利滾利,因早年定存利率甚高,累積了高額財產。
3. 湮滅證據:
黨產會2016年成立後對本案展開調查。2017年間,婦聯會前主委將會內留存之原始會計帳冊搬移並銷毀,相關重要文件多達170箱,使具體款項計算困難。
4. 數據會說話:
根據婦聯會提供的銀行存款資料尚可得知,自使用「勞軍捐」至民國79年止,餘款及孳息至少還有超過新台幣189.9億。
5. 應歸還的要還回來:
黨產會還原計算,餘款應有465億餘元,然而婦聯會目前的財產總數遠低於此,因此於2019年3月做出處分,命婦聯會需移轉其餘全數財產(約387億餘元)為國有。
除了勞軍捐,還可以從另一件事看得出婦聯會與政黨的連結關係,1962年婦聯會曾發行「救助大陸逃奔自由祖國難胞」獎券,為了促進銷售,讓國防部、外交部幫忙銷售,又讓新聞局協助刊登廣告。
資料來源:〈協助推銷「救助大陸逃奔自由難胞」獎券〉,《外交部》,國史館藏,數位典藏號:020-100100-0009
婦聯會曾表示他們是慈惠團體,以公益為核心,根據婦聯會提出的資料,在2007至2016年間,婦聯會總「捐款金額」為18.9億餘元(1,895,993,034元),並自行分為6大類。
倘將婦聯會捐給振興、華興等自身相關關基金會、紅十字總會及賑災的款項,一律視為公益捐款,這10年間婦聯會的「公益捐款」合計僅約為8.8億元(886,766,035元),佔捐款總額18.9億餘元不到一半(46.77%)。並且,公益捐款中多數(7.1億元)流向婦聯會自身相關基金會。
另外,有超過6.1億元(佔37.66%)的捐款流向為國民黨候選人及相關基金會。
黨產會於2019年3月作出處分,命婦聯會387億財產應收歸國有,期限是4月18日;婦聯會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出「停止執行」之訴。法官於4月18日下「停止執行」裁定。
最高行政法院的裁定維持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的見解:
1. 法院也認為「這387億是不當取得的不當黨產!」所以婦聯會不能動用。
2. 但法院說黨產會也「暫時不能去把這筆錢移轉為國有」,因為太大筆了。
3. 所以現在這筆錢誰都不能動。
黨產會另於2021年5月作出處分,命婦聯社福基金會移轉美齡樓房地所有權為國有。
婦聯會於1997年9月間捐助成立婦聯社福基金會。該基金會接受婦聯會捐款6億元向中國國民黨購買會址土地,後再接受4.5億元捐款,建造美齡樓。
婦聯會捐贈給婦聯社福基金會用以購買美齡樓土地及興建建物之10.5億元,屬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應移轉為國有。
婦聯會等聲請停止執行,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在6月8日裁定停止執行。經黨產會提出抗告,最高行政法院於7月23日駁回婦聯會的聲請,裁准黨產會可繼續執行移轉。
美齡樓已於2021年8月移轉登記為國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