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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國團 為黨監控校園 拿國產蓋房

救國團處分

那些年,救國團如何挪用國家財產?

最後更新時間:2023/1/6

經過漫長的調查,黨產會最終在2018年認定救國團是中國國民黨附隨組織,依法凍結過去救國團不當取得的財產。

黨產會解密國民黨、國家機密檔案,帶領讀者從眾多寶貴的史料故事中,一同探索在威權時期,國民黨與救國團如何以「反共抗俄」名義不當取得、使用國家資源。

救國團為中國國民黨中央改造會決議籌設,在1952年成立後,原隸屬國防部總政治部。於脫離國民黨實質控制之前,組織定位及人事均由黨決定,並由政府各單位提供經費、預算及行政資源,實行接近與黨化青年/宣傳政黨/吸收黨員/校園監控以及輔選等業務。

 

於1969年轉型為業務受行政院督導之社會運動團體,期間仍持續協助校園監控「減少不正當政治活動、言論之影響」。

救國團做過什麼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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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動產分析

根據現有資料,救國團有1/3的地產皆來自政府,或以低價借租,或無償提供救國團使用,許多皆不符合國有財產法規定。

黨產會在追查過程中,依法要求救國團提供財產清冊。資料顯示,光是現有土地,救國團在全台就有71筆取得價額超過10億。

一、救國團在41-58年間隸屬國防部是政府機構,無法擁有自有財產,但是當時的執政黨藉由其黨國不分的執政優勢,使救國團以自己名義於該期間內取得土地、建物。這些建物、土地,當然應該還給國家。如果賣掉了,錢也該歸還國家。

 

二、救國團在77-80年間,把建物、土地的名字「更名」或是「姓名更正」,將這些原本是國家財產的土地、建物納為私有。這些建物、土地,應該還給國家。若售出,錢也該歸還國家。​​

​經黨產會調查,救國團共有61筆土地及建物屬於不當取得財產,應移轉為國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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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1年5月 國民黨辦夏令營 點名省政府、教育部協辦

國民黨開辦千人夏令營,目標是「堅定青年反共復國意識,激發青年的革命熱忱」。

主持單位:台灣省主席、國民黨、教育部、國防部

師資:革實院有教育經驗的黨員

招收對象:

1. 各縣市知識青年黨部學生

2. 各校與校區黨分部保送的高中以上優秀學生

此次千人夏令營預算共27萬6000元,國民黨要求各政府機關協助辦理,也指示國防部設法撥借全員被服(如圖左備註所示)。

最新進度

1953年3月 救國團基隆支部 要求議會通過補助預算

基隆救國團請市政府向議會提案:

「我們將擴大講習宣傳工作,如果沒經費,工作會受影響。請參考嘉義、彰化縣政府的行動,補助我們1萬元。」

結果:基隆市議會通過此案。

隔年(1969)首長會議

1968年6月 台灣省政府主席:為救國團撥用公地與預算

台灣省政府首長會議中,主席黃杰提及救國團主秘來訪時的談話。

​宋姓救國團主秘

​救國團在北部、南部都有青年育樂中心,但中部沒有,擬成立。
台中市政府已編列80萬預算、省政府教育廳也同意撥用公有土地280坪,希望省政府再支援建築費用2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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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省政府主席黃杰

確有需要,地點可再研究。經費部分請財政廳、教育廳、主計處、社會處研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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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省政府主席黃杰

土地已由臺中市政府照撥,省府承諾補助250萬元,由財政廳、主計處辦理。

1978年8月 省議員陳學益提案:仁愛國中原設校預定地撥供救國團霧社山莊使用

1978年8月,臺灣省議會第6屆第1次臨時大會第5次會議,省議員陳學益提案、 省議員華加志連署:

 

「建議將南投縣立仁愛國中遷校至公路局霧社公務段後,該校原設校預定地現址撥供救國團霧社山莊使用案」。

 

結果:該案審查意見為「送請省政府轉請縣政府研究」。大會決議則是照審查意見通過。

政府補助

1989年後,救國團登記為社團法人,經營受政府補助或低價取得土地所興建之青年活動中心,並持續發展休閒育樂及補教產業。

黨產會於2022年7月舉辦記者會,說明為何認定救國團之財產為不當取得財產。命救國團應將現有財產中61筆土地、建物及13億9,449萬7,912元移轉為國有;並追徵2億4,057萬3,554元。

救國團後來聲請停止強制執行,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在2022年9月7日裁定,在本案訴訟確定前,不准移轉不動產,僅准追徵16.3億元。

黨產會和​救國團對此皆提出抗告。最高行政法院於2023年1月6日准許黨產會執行移轉不動產,也准予追徵16.3億元。

 

原因是,最高行政法院檢視不動產地點及使用情況,認為並沒有救國團遷移地點後就難以正常營運的狀況,認為黨產會抗告有理。此外,黨產會追徵16億餘元的資產,也不會產生重大且難以回復的損害,所以駁回救國團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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