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個鄉鎮都會有「農會」組織,旅人時常會拜訪農會超市,選購最在地的農產品。不過我們對農會,似乎不是那麼了解呢!
那麼,下列何者不應為農會業務?
(1)推廣、銷售農產品
(2)各種存款、放款、代收業務
(3)農藥、肥料待售業務
(4)扮演黨國體制的行動支付
農會的歷史可追溯至日治時期,彼時便已頗具規模,從促進生產、合作改良農業技術到處理物流販賣,甚至也兼營信用借貸。國民政府來台後,由於農會組織存在已久,業務包山包海,且農業又是當時最主要的經濟來源之一,於是這個具有資產的金雞母,當然躲不過黨國的覬覦,搖身一變成為史上最好用的行動支付——農會Pay。
農會除原本需要依法負擔的稅收之外,還有哪些項目要被自願捐款呢?其中各種五花八門的項目,可能超乎一般人的想像。以嘉義縣新港鄉農會為例,光是1965年,由軍友社經手的敬軍、勞軍等相關捐款就已佔據一定比例。然而,到手的金雞母怎能輕易放過,各單位爭先恐後伸手要農會pay,包含:中國文化學院設立研究所、訂閱青年戰士報社報紙等,各種一點都不「農」的錢,都由農會買單。
身為「被自願捐款單位」的農會,對於捐款金額毫無置喙餘地,攤派捐款的金額,都有強制性規定,甚至還會要求指定日期匯入帳戶。既然是強制性規定,為什麼黛納風災捐款就可以不用「被自願捐款」呢?難道是災情不夠嚴重嗎?根據當時台視報導,台東無論是房屋、電線桿和道路都受創嚴重,甚至台東大橋斷橋。那為什麼「設立研究所」和「訂報贈前線」都有「規定分擔額」呢?怎樣的背景才能被農會Pay 呢?細看中華文化學院創辦人兼董事長張其昀背景,張曾擔任多個國民黨要職;青年戰士報則隸屬於國防部總政治部,是蔣經國創立的政戰組織,實為黨國體制特別設置的情治機構。所以風災捐款、設立研究所、訂報紙,孰輕孰重?這道選擇題的該怎麼選,答案昭然若揭。
如果你以為嗷嗷待哺的捐款需求都已被滿足,那就太天真了!重量級壓軸登場——籌募紀念國父百年誕辰經費,新港鄉農會被規定須攤派的經費額度,單一個項目就已超越前述數個項目加總。
如果我們把關心的焦點放到台南縣下營鄉農會其實也會有類似的結果,雖然因為年度及地區不同,業外捐款項目也有所差異,但面臨情況則和新港鄉農會大同小異,同樣面對來自各單位的黨國高層無窮無盡的捐款需求,這些需求甚至會由國民黨或其附隨組織交由地方政府下達指令,以達效力加成之效,壓力倍增的農會只得乖乖配合。
各地的農會除扮演農會Pay的角色之外,時不時還會被要求配合黨組織工作,例如台南縣下營鄉民眾服務站以「為慶祝總統當選連任」名義要求「支援配合貧民慰問經費」及「加強為民服務聯合服務工作10天」,再由台南縣政府多次要求「動員所屬配合辦理服務工作」,於是下營鄉農會在多重壓力之下,除支援代金1,000元,捐贈舊衣等物資以外,甚至家訪120戶、清田工作1,204戶。農會Pay不只出錢還能出力,根本就是黨國專屬的「行動」「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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