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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營經濟事業

​黨營經濟事業的源頭

1947 年行憲後,中國國民黨實施改造,組織形態擴充,人員眾多、活動頻繁,開支浩大。光憑黨費收入無法支應其政治活動。

 

為解決這個難題,國民黨一方面將黨務費用寄列於政府預算下,另一方面大量開辦黨營事業,拓展財源。

1950、1960年代的的黨營經濟事業

齊魯企業公司

1947 年創立於山東青島,是中國國民黨黨營首創之生產事業單位,早期直屬國民黨財委會。最初主要生產橡膠,轄有建台橡膠廠,1955 年取得南勢角工廠,生產雷管等工礦器材。

 

現為中央投資旗下之投資公司,仍為黨營事業。

​生產項目:橡膠、雷管、燈泡等。

裕台企業公司

成立於 1954 年,早期為直屬國民黨財委會之經濟事業。初期主要從事印刷和貿易。轄有興台​、中華兩印刷廠。

 

現已解散,併入中央投資公司。

營業項目:貿易、轉投資

建台水泥

1955 年為齊魯公司創立下屬水泥廠,後獨立改組為公司,現主要投資者已非黨營事業。 ​ ​

 

營業項目:水泥

中興電工

​1958 年為齊魯公司之下屬電器工廠,後獨立改組為公司,現主要投資者已非黨營企業。

​生產項目:家電、電表

臺灣建業公司

由黨營事業裕台公司與國營事業台糖共同投資成立,於 2002 年解散。

​生產項目:甘蔗板

上述各生產事業當時多為受到保護的重點事業,或為特許工業。如齊魯取得南勢角工廠,為生產雷管的獨占事業;建台水泥成立於水泥工業的進口替代期;中興電工生產之電器用品適用獎勵投資條例等。

1970、1980年代的黨營經濟事業

企業化經營

為了企業化經營,時任中國國民黨「文化經濟事業管理委員會」主委的俞國華指示籌設中央投資公司,把原本私人名義下的黨營事業,全部交由控股公司。

 

國民黨投入 2 億元之政府公債,於 1971 年設立中央投資公司;1979 年另成立光華投資公司。

政策性投資

1970 至 1988 年,國民黨成立中央投資、光華投資等四家控股公司,轉投資事業增加近 50 家公司。

這段期間,黨營經濟事業擴張的主要特色,是國民黨財委會以控股公司之名,和公營單位合作,配合政府進行投資:1970年代投資石化業;1980 年代投資高科技事業。

特許壟斷:光華投資

復華證金

黨營事業光華投資於 1979 年成立之初,即聯合臺灣銀行、土地銀行、中國信託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及臺灣證券交易所共同投資設立復華證券金融公司,並取得 47% 股權。當時證券主管單位為了協助復華證金,甚至停止臺灣銀行、土地銀行及交通銀行原有之證券融資業務,而由復華證金獨占辦理該項業務。

天然氣

光華投資另一項具壟斷、特許性質的投資,即欣字輩天然氣或液化石油氣。1968 年政府開始推廣全島供應天然氣(天然瓦斯),同一年國民黨中央財委會要求臺灣省政府撥用在高雄港區土地,建立液化氣(桶裝瓦斯)進口專用碼頭給黨營事業使用。

1990 年代至今

7大控股公司

隨著臺灣經濟發展,中國國民黨之黨營事業版圖擴張甚鉅,直到 1990 年代,達到可略分為中央投資、光華投資、華夏投資、建華投資、啟聖實業、景德投資及悅昇昌投資等「 7 大控股公司」體系之高峰期。 ​旗下轉投資事業已有數百家關係企業,總資產規模合計數千億元,1993 至 2000 年間,每年獲利合計逾 100 億元。

中投、欣裕台

目前,國民黨已將所投資營利事業整併成中投公司單一控股體系,並於 2010 年間將不良債權集中另成立欣裕台公司管理。

黨產會於 2016 年認定中投及欣裕台公司為中國國民黨附隨組織,並於同年做出國民黨應移轉其持有之中投及欣裕台之全部股權為中華民國所有之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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