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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大僭設】屏東縣黨部




概況:不符合申購相關規定卻還是買到了。現在已被法拍(積欠黨工薪資退休金被告)


屬性:想搬就取得現有地


簡介:


國民黨屏東縣黨部位於屏東市桂林街38-2號,位於屏東市唐榮國小北側。前陣子因積欠資遣費及退休金由黨工申請民事執行查封拍賣,現已賣出。


國民黨屏東縣黨部曾經搬遷,舊址位於屏東客運站旁,土地是以「轉帳撥用」方式免費取得國有地,早期主要由屏東市民眾服務社使用。1980年,國民黨認為該地點狹窄必須遷建,所以選擇這筆屏東縣有地,請屏東縣政府直接賣地給它。


事實上,這邊早期是軍方的游泳池,且國民黨申請購買前,也沒有向屏東縣政府租用或借用土地,而是直接依據當時台灣省省有財產管理規則第46條:「非公用不動產,為社會、文化、教育、慈善、救濟團體舉辦公共福利事業或慈善救濟事業所必須且以依法設立財團法人者,得申請讓售,但應先備具事業計畫,指名價款來源報由主管機關核轉本府核定,並徵得審計機關同意後辦理。」也就是說,得以上述規定直接購買縣有土地者,必須是依法設立的財團法人,但國民黨直到83年才為法人登記,而且是社團法人。


2017年國民黨解雇大量黨工但沒有支付資遣費和退休金,所以黨工提起民事執行查封此處,第一、二次拍賣都流標,2018年11月底第三次拍賣,底價420萬元,最後一位民眾以4629萬3千元得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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