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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大僭設】大孝大樓(原興隆國宅)


概況:找人頭買國宅出租,之後變賣賺錢(現址為新建案)


屬性:借名申購、出租獲利


簡介:


大孝大樓位於台北市中正區愛國東路100、102號,緊鄰中正紀念堂正後方。原本的15樓層建物已拆除,現已改建其他大樓。


事實上,大孝大樓原屬鄰近新隆國宅社區的一部分,也就是原本應該是賣給民眾的國宅。


大樓興建過程中,台北市政府曾經詢問其他機關有沒有意願承購辦公空間,警察局、傷殘服務中心等曾表達購買意願,但沒有下文。


1983年國民黨中央青工會發公文給台北市國宅處張天泰處長,表示其所屬黃河雜誌社有意願買二層,之後更表示中央黨部有意全部價購!根據當時規定,興建完工後的大孝大樓原則上應標售,不能限定購買對象與金額,只由一單位按標售底價統一價購使用不符合國宅條例規定。最後市政府內部簽辦意見記載:「為該大樓特定環境之需要,公告標售時應限制投標資格(限依法在中華民國領土內有不動產權利主體資格之非營利社團或政府機關),以免將來管理發生困擾」。針對此辦理意見,秘書長馬鎮方批示如擬速辦,市長楊金欉同意。


根據黨產會調查,政府興建國宅中,至今只有大孝大樓是整棟而且限定資格出售,可以說是專門設計只給特定人承買的國宅大樓。


大孝大樓1985年10月22日才取得使用執照,但台北市國宅處早在1月9日就公告招標,所以,大孝大樓在還沒取得使用執照時就辦理出售!當時國宅處李德進處長表示:「本案大樓消防用材未經中央認定……若予標售,則得標者必須裝潢隔間,更影響其請照;為期早日出售,請先來案簽報市長,以做日後領照之依據」 。


1985年1月25日大孝大樓案開標,中華民國民眾服務總社以近乎底價的金額4億3400萬元得標。取得房地所有權後,還出租給教育部等機關收取租金。1987年,中華民國民眾服務總社表示:中國國民黨中央委員會是以該社名義標購大孝大樓,中央委員會已辦法人登記,故擬將土地移轉登記為該會名下。


國民黨取得所有權之後,2002年賣給黨營事業光華投資公司(價金13億元)。後來,黨營事業再賣給其他人,現由元大集團興建大樓。


2019年5月14日黨產會認定國民黨借用中華民國民眾服務總社標購的大孝大樓及坐落基地是不當取得財產,並向該黨追徵7.8億元(782,758,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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