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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側記】黨產與你我的日常生活:裕台公司篇

日期:2022年5月14日(六)

講題:黨產與你我的日常生活:裕台公司

講者:藍逸丞|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研究員



研究員藍逸丞首先透過一系列政治檔案的回顧,了解在當時的時空背景,中國國民黨為了籌措黨務經費,是如何定位黨營事業,或是指引從政同志輔佐黨營事業,以及以什麼樣的策略拿捏黨費與政府經費間的距離。


而最主要的檔案回顧以「總裁批簽」為主,並進而帶到「裕台公司」的研究,以及中國國民黨之執政優勢是如何體現在該公司的經營面。


裕台公司為中國國民黨經營之黨營事業,於民國40年代將對外貿易項目視為經營發展重點。該公司股東多為時任政府財政部門之要員,例如:省政府財政廳副廳長、中央銀行局長、中央信託局副局長等人,也顯現了當裕台公司需外部力量援助時,經由從政同志的協助,有利於為其創造發展機會。 


除了從政同志的協助外,在當時黨國體制脈絡下,黨中央指導利用國營事業與黨營事業進行合作亦是常態。例如,「與中國石油公司簽訂液化石油氣總經銷合約」,即是一個值得探討的案例。


最後,藍逸丞研究員也邀請我們一同思考「從政同志與黨營事業之關係」、「如果裕台公司從一開始就沒有獲得特權,那後來的走向會是如何?」等問題做為該段分享的收尾。


 

註解:「總裁批簽」為中國國民黨總裁蔣中正自1950年8月中央改造委員會成立至1975年4月5日病逝,所批示由秘書長或秘書長與相關單位主管聯名所上簽呈之總稱。(出處:林品秀,「新史學、新視野:總裁批簽與戰後中華民國史研究」學術研討會紀實,國史研究通訊第六期,引用劉維開教授陳述)。


註解:透過此批檔案,可瞭解威權統治時期政治、社會、政黨及個人權利運作等脈絡關係,是研究戒嚴及動員戡亂體制運作之重要資源。(出處: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網站-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案及國民黨批簽檔案目錄已全數公布)




該文原刊於好民文化行動粉絲專頁

側記:余明諺|好民志工、楊昀蓁|好民專員

攝影:好民文化行動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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