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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一元」捐獻運動獨厚救總 竟還要求捐款計息滾利!



蔣中正在民國50年,有感大陸同胞的災苦,號召發起「#一人一元」運動,要拯救大陸同胞!接著中國國民黨就在第八屆中央委員會中修正通過「擴大救濟大陸飢餓同胞推行辦法」,翌日行政院舉行院會,也火速決定「配合推進」。


之後就頒定了〈擴大救濟大陸飢餓同胞推行辦法〉,開始發起「一人一元」捐獻運動。這些人民的捐款,都「#無息」存放在中央銀行的專戶裡頭,但到了65年,救總突然函請內政部,說想要把這些存款改為「#計息專戶」;經內政部轉請行政院核示,並在行政院「准予照辦」下,中央銀行就將這兩個放捐款的專戶改為「計息本利滾存」!


經過幾十年後,救總在91年跟95年,要求中央銀行把這些捐款加上利息,總計新臺幣3,425萬1,630元及美金75萬1,937.37元匯入救總戶頭。民脂民膏,就這樣存進救總的口袋裡。


【為什麼這樣不可以?】

中國國民黨於中常會中決議,以行政院令號召各級機關及民意代表機關發起一人一元捐獻運動,卻將接受捐款及採購輸送分配救濟物資等事務 #交由其附隨組織救總主辦,使救總取得大筆捐款,是否用在符合該捐獻運動目的之處,無從稽查。這正是中國國民黨藉由執政優勢,以違反政黨本質及悖於民主法治原則之方式,使其附隨組織取得之財產。


此外,一人一元捐獻運動的捐款原本無息存儲於中央銀行。中央銀行65年間尚未自總統府改隸行政院,卻在無前例可循之情形下,#依行政院之指示支付利息,毫無正當理由,同樣有違民主法治原則,也是不當取得的財產!


【結果】

救總需移轉「一人一元捐獻運動之捐款及中央銀行支付之利息」新臺幣3425萬1,630元及美金75萬1,937.37元為國有!



針對中華救助總會不當取得財產之處分書: https://www.cipas.gov.tw/news/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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