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物追追追】每天都在用卻不知道
- 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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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桶瓦斯,如何走進臺灣人的廚房,又走進權力的網絡?
在臺灣生活的人,多少有過叫「桶裝瓦斯」的經驗,轉開爐火、洗個熱水澡、煮一鍋湯,開關一轉就有,不過很少人會問:
這桶瓦斯從哪裡來?又是誰在決定它怎麼賣、賣給誰?
把時間拉回1950年代,答案就不只是市場機制的結果,而是政治與權力的安排。
🏠從便利能源,到全民日常
桶裝瓦斯的正式名稱是「液化石油氣」(LPG),是石油煉製過程中的副產品,主要由丙烷與丁烷組成。在高壓下變成液態,裝進鋼瓶後,既好運送、又不需要鋪設管線。
在戰後能源不足、都市快速成長的年代,桶裝瓦斯很快取代柴火與煤炭,成為臺灣家庭最方便、也最普及的能源選擇。
看起來,這是一段單純的能源現代化敘事。
但當我們回頭檢視這段歷史,就不得不問——是誰,掌握了「瓦斯怎麼流通」的權力?
📜黨營事業登場:誰能賣瓦斯,不是市場決定
液化石油氣的供應鏈並不複雜:上游是國營的中油公司,負責生產;中游是「總經銷」,負責儲存、分配;下游則是分裝廠與瓦斯行,送到千家萬戶。
關鍵在於:誰當總經銷。
1961年起,國民黨黨營事業「裕臺公司」成為中油液化石油氣的唯一總經銷商;九年後這個角色轉由另一家黨營事業「瑞華公司」接手,在瑞華公司的第一次股東會議裡,副主任委員胡新南更直接挑明,瑞華公司成立的目的在於「#籌措黨費,熱忱的希望將此事做好。」
也就是說,在很長一段時間裡,全臺灣家庭用的桶裝瓦斯,其實是經過黨營事業這一關,才流向市場。
至於這筆生意好不好做呢?在1977年瑞華公司將把業務移轉給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退輔會)時,營業總額高達新臺幣 41 億餘元
1978年,瑞華公司表面上「退出」,將總經銷業務與人員移轉給退輔會。但設備仍由國民黨出租給退輔會使用,經營權轉手,關係卻沒有真正斷開。
👀以「照顧榮民」之名的獨佔
液化石油氣的總經銷業務,由退輔會獨佔經營一直到1992年。
政府以行政命令要求中油只能指定退輔會為總經銷,理由是「照顧榮民生活」。但在實際運作中,這種獨佔結構也凍結了新業者的進入,限制了分裝、運輸與銷售的自由。
直到1990年代初期,有人檢舉液供處壟斷經營,行政院才明確要求:液化石油氣的銷售行為,必須受到《公平交易法》規範,獨家總經銷的時代才正式畫下句點。
🛢️民營化,卻走回原點
1995年,退輔會的液供處進行民營化標售,由民間公司北誼興業得標。照理說,這應該是產業真正走向自由競爭的開始。
但現實沒有這麼單純。
北誼興業發現,液供處多數工廠土地,原本就是向國民黨黨營事業「光華投資」租用。光華投資拒絕續租,北誼興業若不讓股權,就無法繼續經營。
結果就是:北誼興業被迫將高達80%的股權讓給光華投資,黨營事業重新成為實質經營者。直到2002年,光華投資出售股權,國民黨才逐漸退出液化石油氣市場。
桶裝瓦斯從瓦斯行到住家,這段看似日常不過的過程,實際上蘊藏一段不為人知的金權交易。
在威權時代,權力是這樣透過「最日常的民生必需品」,進入每一個家庭。
當我們今天打開瓦斯爐,看到的只是一團火;
可在過去,那團火後面,連著的是政黨、行政命令、土地、資本與人事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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